2005年2月24日,利比亚政府有关部门就其渔业资源保护区发表声明称:自利比亚领海向北62海里范围的地中海海域为利比亚渔业捕捞区,利对其享有主权和监管权。近日,利比亚外交部照会驻利外国使团,未经利有关部门批准,在上述区域进行捕鱼活动的外国船只将受到利方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