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外汇管理法规定,出入加纳人员不得携带超过3000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现金和旅行支票。如超过限额,必须向海关申报。否则,将被视为货币走私,全额没收。
近日,在加纳连续发生数起中国公民违反加纳法律,携带大额现金出入境而遭罚没的案件。领事司提醒中国公民,携带大额现金出入加纳,必须依法如实申报,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