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首页 > 出国版 > 出国特别提醒
 您想去 
 
  领事新闻
  出国特别提醒
  走出国门注意事项
  领事保护
  出国手续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出国提醒
2009/11/26

  近来,部分出国人员因所持签证尚未生效,在外国入境时受阻。

  外交部领事司谨为此提醒,出国人员出境前应仔细核查签证有效期和逗留期限等信息,确认签证有效后方可出境,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外交部领事司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电话:86-10-65961114  京ICP备06038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