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首页 > 出国版 > 领事新闻
 您想去 
 
  领事新闻
  出国特别提醒
  走出国门注意事项
  领事保护
  出国手续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关于驻巴西大使馆与驻圣保罗总领事馆领区调整的通告
2010/01/20

  2009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就两国领事机构调整领区事宜达成协议。中国驻圣保罗总领事馆领区范围扩大至圣卡塔林纳州和南里约格朗德州,扩大后该馆领区范围为圣保罗州、巴拉那州、圣卡塔林纳州和南里约格朗德州。

  自即日起,驻巴西大使馆和驻圣保罗总领事馆均可受理圣卡塔林纳州和南里约格朗德州领事证件及领事保护等工作。自2月20日起,驻圣保罗总领事馆将全面负责上述两州的涉领事宜。

  此外,根据协议,巴西驻上海总领事馆领区范围扩大至安徽和山东省,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领区范围扩大至贵州、云南和湖南省。扩大后的巴西驻上海总领事馆领区范围为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和山东省。扩大后的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领区范围为广东、福建、海南、贵州、湖南、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特此通告。

                                  驻巴西大使馆
                                 驻圣保罗总领事馆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电话:86-10-65961114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