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同胞安康,做好领保工作 | ||
| ——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推出领事保护与服务案例分析连载 | ||
| 2010/06/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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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悉尼总领事馆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向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中国公民和法人提供领事保护。即当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在新州受到不法侵害时,总领馆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中澳领事协定》以及中国和澳洲的有关法律,向新州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受侵害者的有关要求,敦促当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地处理。总领馆的领事保护工作还包括向中国公民和法人提供帮助或协助的行为,如提供旅行安全方面的信息、推荐律师或告知聘请律师渠道、协助撤离危险地区等等。 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得到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的华侨,还是临时访澳的旅行者;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我们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总领馆的领事保护。 近年,总领馆受理中国公民领事保护案件显著增多。仅1至5月,就达83起。案件多种多样,包括车祸、寻人、患病、受骗、遇袭等等。分析表明,只要多加注意,很多不幸的案件是可以避免的。从下周一起,总领馆将在官方网站和华文报纸上连载分析几种有代表性的求助案件,以提醒同胞们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平安、快乐地度过在新州的每一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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