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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格林纳达的关系
(更新时间:2012年1月18日)

  一、 双边政治关系

  中格于1985年10月1日建交,1989年7月19日格政府宣布与台湾“建交”。8月7日,中国政府中止与格外交关系。2005年1月20日,中格恢复外交关系。

  复交以来,两国保持高层交往势头,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与配合。

  2011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首都西班牙港出席第三届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开幕式期间,会见格林纳达总理托马斯。

  中方重要往访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2007年)等。

  格方重要来访有:总督威廉斯(2005年)、总理米切尔(2005年)和托马斯(2009年、2010年)等。

  二、 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格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格贸易以中方出口为主。

  据中国海关部署统计,2010年,中格贸易额512万美元,其中中方出口511.1万美元,进口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8.5%、29.3%和-71 %。中方主要出口木制品、橡胶制品和机电产品。

  三、双边人文领域交流与合作

  两国在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进展顺利,双边签有《文化合作协定》。截至2010年,共有40名格留学生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2005年,中国宣布格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

  广东省佛山市与格首都圣乔治结为友好城市。

  四、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格林纳达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05年1月20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林纳达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06年5月31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格林纳达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协定》(2009年6月签署,2010年1月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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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格林纳达的关系 (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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