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赴莫桑比克中国公民注意:莫移民部门加强外国公民入境管理 | ||
| 2003/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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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莫桑比克移民部门加强了对外国公民入境的管理,要求申请莫签证者提供邀请人出具的、经莫有关移民部门审核同意的担保函。近期,中国驻莫桑比克使馆已多次接到持有效莫签证但未携带担保函的中国公民入境受阻的情况反映。中国外交部及中国驻莫桑比克使馆提醒拟赴莫中国公民注意,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赴莫请务必携带符合莫方要求的担保函。此外,莫海关对入境者携带物品的查验也相当严格,除持外交护照者外,几乎所有入境者都要接受开箱查验,现将莫海关有关通告摘译公布如下: 旅客申报 如个人行李物品没有过量或未超过免税携带份额,且未携带被限制或禁止的物品,则无需申报。 其他旅客及所有机组人员都应就所进口的物品向海关做完整申报。 如有疑问,应选择做完整申报。 您的申报可能被检验。您和您的行李都可能被抽检,这一检查不以您的申报为依据。 警告:根据海关法规定,做虚假申报及向政府官员行贿者将被严厉处罚。 旅客免税携带份额 烟草制品:20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酒精饮品:1升烈酒和2.25升葡萄酒; 香 水:50毫升香水或250毫升花露水; 药 品:个人使用的合理数量; 其他物品:价值50美元(含)以下。 18岁以下旅行者不享受烟草制品及酒精饮品的免税携带份额。 被限制或禁止物品:麻醉品、枪支及其他武器、色情物品、伪造物品、草药原料、肉和肉制品。 外币进出口 低于5000美元的外币现金或旅行支票不需申报。超此限额,应向海关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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