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事提醒:中国公民携带超量现金入出境荷兰需申报 | ||
| 2011/09/27 | ||
近日,某中国公民在阿姆斯特丹SCHIPHOL机场转机时,因携带大量现金且未申报被荷兰海关查扣。 按照欧盟有关规定,凡携带超过1万欧元的现金或票据的旅客,在进出欧盟边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填写一式两份的申报表,并出示相关证据对现金合法来源做出解释。否则海关人员有权扣留未申报的资金,并对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驻荷兰使馆再次提醒在荷乘机或需入境(申根国家)转机的中国公民务必遵守上述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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