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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赴蒙古国务工的中国公民的特别提醒
2009/06/19

  今年以来,中国驻蒙古使馆接到大量赴蒙 “务工” 的中国工人投诉,主要反映各种情况如下:

  1、工地长时间未开工;2、工资没有按时发放;3、护照被包工头扣押;4、欲回国时遭遇包工头阻拦甚至威胁。

  为此,驻蒙使馆特别提醒有意赴蒙务工的中国公民注意,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蒙古绝大多数工地均未能正常开工,因此一定要谨慎成行,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务中介机构是否合法;

  2、在蒙古的用工单位是否有招工资质;

  3、出国前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赴蒙务工应持有蒙古工作签证,签证纸上标明的类型为 “HG”。而非 “旅游” 或 “商务考察” 签证;

  5、妥善保管个人护照,不得交于包工头处理。如须办理手续,也应由本人持护照前去办理;

  6、抵蒙后,如遇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及时报警(电话102),并尽快与使馆取得联系。(电话:00976-99112578,00976-95265568,00976-11-320955,00976-11-323940。传真:00976-11-31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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