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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向香港同胞提供协助
2006/03/10

  香港同胞詹女士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求助称,其因经济纠纷案在巴基斯坦被起诉,在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接获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有关通报后,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即与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取得联系,依法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切可行的协助。
  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非常重视该案,多次与当事人会面,了解情况并提供协助。使馆还多次向巴基斯坦主管部门交涉,转达当事人诉求,并为当事人解决了包括保障人身安全在内的一些实际问题。
  特派员公署、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将继续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关注此案,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必要协助。
  香港同胞在海外旅游、探亲或从事经商等活动时,如遇到困难,无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还是“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均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情况并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依法提供相关保护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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