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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新加坡大使馆协助遭遇海难的中国船员回国
2004/04/16

  2004年4月6日,大连威兰德船务有限公司的一艘货船在海上沉没,船上20名中国船员被一艘香港集装箱船救起后送往新加坡。7日,船东请求驻新使馆协助安排船员上岸并为其颁发证件,以便他们回国。施救船将于8日抵新,根据船期安排,只能在新停留一夜卸货,如延长一天将会带来3万美元的损失。驻新使馆急人所急,当即于新方有关部门紧急联络。根据新方有关规定,这些船员在没有证件(已在海难中损毁)的情况下不能登岸。经驻新使馆多方努力,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终使我船员获发特别准证上岸。使馆领事部一方面向船员表示慰问,一方面高效工作,完成了身份核实和证件签发工作,保证了20名船员顺利回国。

  事后,船东发来感谢信,代表获救船员、船员家属、派出单位感谢使馆“对刚获救而惊魂未定的船员以家庭般温暖和亲人般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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