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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前往印尼巴厘岛旅游的中国公民的友情提示
2010/04/27

  2010年4月24日,中国公民丁某在巴厘岛漂流时不幸溺水身亡。为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提高广大前往巴厘岛旅游的中国公民的安全意识,现根据我馆近几年处理领事保护案件的情况,特对前往巴厘岛旅游的中国公民提出安全提醒如下:

  1. 参与漂流活动时要通过正规漂流代理公司,不要过分寻求刺激,尤其在雨季时要找水流相对平缓的河流,注意带好防护器具,认真听从向导的要求,遇事不要慌张。

  2. 酒后不要游泳。近两年已有3位中国公民因酒后游泳而溺水身亡。尤其在晚间酒店游泳池灯光关闭,且救生员已下班时,酒后下游泳池危险性比较大。

  3. 参加潜水活动时要找正规的潜水教练,最好做到一对一教学,下水后及时向教练反映身体情况,如有不适应立即上岸。

  祝各位游客在注意自身安全情况的前提下,能够在巴厘岛享受一个美好的假期。如有问题,欢迎致电中国驻泗水总领馆(0062-8123014285),我们将尽力为大家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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