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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尼受伤渔民回国
2004/04/20

  2004年3月11日,中国渔船“福远渔555号”非法在印尼海域从事捕捞作业时,遭到印尼海军的追赶、炮击和抓扣,造成渔民王长宪左脚受伤。后王的伤势恶化,但其不愿接受印尼医生进行截肢手术的建议,要求回国治疗。使馆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与印尼海军、外交部、移民总局以及有关公司多方联系,为王办理相关证件和出境等手续,安排并护送王乘坐回国航班。4月6日,王安全返回国内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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