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礼字第173号
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向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使馆/机构)致意,并谨通知如下:
二ОО六年版《外交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将于十月十三日(星期五)定稿。请各使馆/机构从外交部中文官方网站(www.mfa.gov.cn)“礼宾服务”栏目中下载并审核名册的有关部分。各使馆/机构对名册内容无论是否有修改,均请照会礼宾司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加盖馆印后于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三)前送礼宾司。如名册内容有修改,请用红笔或蓝笔注明。如使馆/机构逾期未回复,礼宾司将按网络版名册上的有关内容付印。
礼宾司谨提醒各使馆/机构注意,外交人员及其配偶的信息能否登入名册,以其是否办妥外交身份证为准,因此,请勿将九月二十七日以前未办妥外交身份证的人员列入名册。对于已确定于十月底前离任的人员,请在名册中删去其名字,并注明“即将离任”。对于外交身份证过期的,持有人将被视为已经离任,不再列入名册,请使馆/机构退回有关人员的身份证件。
礼宾司谨借此机会重申,名册中外交人员的姓名和职务须与本人所持外交身份证上的内容相符。如其职务有变更,请向礼宾司重新申请外交身份证,获准后,方可登入名册。
各国国庆日将以二ОО五年十二月版名册上的有关信息为准,如有变化,请使馆在照会中说明。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印)
二ОО六年九月十五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