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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渔船途经俄海域被扣 经总领馆交涉后获释

2004/10/10


    2004年9月30日,浙江某公司冷藏运输船途经俄罗斯专属经济区时,因涉嫌非法捕捞被俄方扣留。我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获悉后,立即向俄方了解有关情况,并指出,该船是运输船,相关手续齐备,在俄专属经济区属无害通过。船上根本无捕捞工具,不可能进行非法捕捞。另,俄方扣船后,未及时向我通报,违反了中俄领事条约有关规定。希俄方保障我船员正常生活所需,并尽快结束调查,放船放人。同时,该馆副总领事赴事发地,与俄主管部门领导见面,重申原则立场和要求。经有力交涉,俄方得出非法捕捞不能成立的结论,并于10月9日上午无条件释放了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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