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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康勇参赞在2010年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10年3月29日,纽约)
2010/03/30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你当选今年裁军审议委员会主席表示祝贺。我相信,你的外交经验和才干将引导本次会议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代表团将与你和各国代表团充分合作。在此,我也想对你的前任、波兰托皮克大使的工作表示感谢。

  主席先生,

  当前,各国在安全领域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实现普遍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国际社会面临的安全挑战也在增多,局部冲突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十分猖獗,多边军控和防扩散仍然任重而道远。

  中方认为,为进一步公正、有效地推进多边军控和防扩散进程,国际社会应秉持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充分尊重和照顾各国正当安全关切,努力建立相互理解和信赖的国家关系,坚持多边主义,巩固以联合国为核心的集体安全体系,通过互利共赢实现普遍安全。

  主席先生,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关系到全人类的福祉,也是世界各国爱好和平人们的共同愿望。当前,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正面临难得的机遇,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在以下几方面采取切实举措:

  一、核武器国家应切实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规定的核裁军义务,并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同时应切实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美俄作为拥有最庞大核武库的国家,应继续率先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大幅度削减核武器。我们欢迎美俄谈判新的双边核裁军协议,希望双方早日达成协议。

  二、核武器国家应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切实减少核武器威胁。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该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此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同时,核武器国家之间应该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

  三、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多边核裁军进程。《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应早日生效。应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框架内,尽早启动“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谈判。有关地区国家在自行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必须得到尊重和支持。

  四、国际社会应适时制订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在有效国际监督下,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

  主席先生,

  核不扩散与核裁军相辅相成。有效推进国际核不扩散努力,切实消除核扩散风险,对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最终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至关重要。为此,国际社会应从以下几方面付诸努力:

  第一,致力于营造一个和平稳定和普遍安全的国际环境,尊重彼此安全利益,增进相互信任,从而在根本上消除保留或谋求核武器的动因。

  第二,坚持通过对话与谈判解决防扩散热点问题。有关各方应充分发挥政治智慧,共同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案。制裁和施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三,确保国际核不扩散努力的公正性和非歧视性,处理好核不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应尊重和保证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正当权利。坚决摒弃双重标准的做法。

  第四,切实巩固和加强国际核不散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提高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能力,推动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得到全面执行。

  第五,在全球范围内提升核安全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核设施和核材料的安全保护,有效防止核材料流失。各国还应在打击核恐怖主义方面加强合作。

  即将举行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意义重大。各方应抓住这一契机,全面、平衡推进条约确立的核不扩散、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三大目标,推动审议大会取得实质性成果。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坚定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中国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承诺。中国是唯一做出上述承诺的核武器国家。中国在核武器发展方面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从未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也从未在别国部署核武器。这本身就是我们为核裁军事业做出的独特贡献。

  中国一直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防扩散努力,严格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已建立起一整套与国际接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体系。中国始终主张通过对话与谈判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并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我们愿与有关各方一道,继续积极推进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推动伊朗核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维护有关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主席先生,

  宣布2010年代为第四个“裁军十年”,对推动国际军控与防扩散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在去年裁审会上,各方围绕第四个“裁军十年”宣言草案要素内容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取得不少共识。中方希望各方继续努力,尊重和照顾彼此关切,相向而行,早日就宣言草案要素达成一致。

  中方认为,第四个“裁军十年”宣言应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最后文件》确立的有关军控和裁军指导原则,根据当前国际安全形势的新特点,明确今后十年军控与防扩散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优先事项。宣言内容应全面平衡,能够得到各方普遍支持。

  主席先生,

  裁审会是唯一多边裁军审议机制。加强裁审会工作,对新形势下推进多边军控和防扩散进程具有积极作用。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本次裁审会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推动国际军控与防扩散进程公正、合理、健康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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