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边关系 |
| (最近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6日) |
一、双边政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尼日尔共和国1974年7月20日建交。1992年6月19日尼过渡政府宣布同台湾当局“复交”,7月30日中国政府宣布中止与尼外交关系。1996年8月19日中尼复交。此后两国关系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中方重要往访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姬鹏飞(1978年12月)、商业部部长刘毅(1987年1月)、地质矿产部部长朱训(1990年2月)、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1997年1月)、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2002年6月)、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马文普(2002年9月)、外交部部长助理吕国增(2004年5月)、外交部部长助理翟隽(2007年11月)。尼方重要来访有:最高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元首孔切(1977年9月和1984年5月),发展社会全国委员会筹委会主席(相当于议长)阿达穆·杰尔马科耶中校(1983年7月),外交部长巴科(1990年7月),贤人委员会主席、前国家元首赛义布(1996年8月),总统迈纳萨拉(1997年5月),外交部长明达乌杜(1999年6月、2002年5月、2006年7月和2007年3月)和萨博(2000年7月),总统坦贾(2001年6月和2006年11月),总理哈马(2003年8月),国民议会议长奥斯曼(2007年9月)。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1974年至1992年间,中方共承建农业合作、特腊水库、埃尔地区打井、农具车间改造、蒂亚吉埃尔下垦区、综合体育场、沼气项目、加亚垦区等项目。1996年中尼复交后,中方又完成恩东加节制闸工程、修复特腊水库部分设施、社会住宅建设、体育场维修、尼亚美大学教室和纺织印染厂扩建、津德尔市政供水工程等项目。目前正在实施的有尼日尔河二桥和体育场技术合作等项目。 两国签有经济贸易合作协定,设有经贸合作混委会,2002年9月在尼举行了混委会第二次会议。2006年7月在北京举行了混委会第三次会议。2007年两国贸易额为3078万美元,同比减少57.7%,几乎全部为中方出口。中方主要向尼出口纺织品、机电产品和茶叶。 中国公司于1988年进入尼承包劳务市场,已完成尼亚美古代尔水坝、古代尔坝船闸、中尼合资纺织印染厂仓库扩建和车间土建等工程。目前主要涉及电信、打井等领域。 三、文化、教育、卫生、军事交往与合作 中尼两国政府签有文化和教育合作协定。自1978年起中方向尼提供奖学金名额,目前尼在华留学生33人。 两国签有中国向尼派遣医疗队议定书。中方自1976年起向尼派遣第一批医疗队员29人,截至1992年共派出8批医疗队员。两国复交后,中方于1996年12月恢复向尼派遣医疗队。现为第13批医疗队员共36人,分别在尼亚美、马拉迪和津德尔三个医疗点工作。 尼在香港设有名誉领事馆。 1997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与津德尔市结为友好城市。 四、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1974年7月20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日尔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96年8月19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日尔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