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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就欧洲议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宗教自由的决议答记者问


2001/02/20


  问:请问中方对欧洲议会最近通过的关于中国宗教自由的决议有何评论?
  
  答 :欧洲议会决议歪曲事实,对中国宗教状况肆意诬蔑,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在中国,宪法保证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基本政策。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包括西藏在内的各地宗教活动正常进行,宗教事业进一步发展。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组织,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正是为了全面保护公民的基本宗教信仰自由,正是为了保护人权。欧洲议会一些人为这样的邪教组织张目,只能引起中国人民的愤慨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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