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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开发澜沧江对下游国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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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2 |
近日,一些西方媒体批评中国在开发澜沧江的过程中不考虑环保等因素。《经济学家》杂志于2003年12月30日发表文章,题为“湄公河作为世界上最后一条未遭破坏的大河还能持续多久”,指责中国在澜沧江上游进行水电开发,破坏了下游环境和生态,损害了下游国的利益。 很显然,此类报道与事实不符。中国一贯重视整个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并积极参与了有关框架下的环保合作。在澜沧江(湄公河中国段)上游,中国一向致力于控制水土流失,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水资源的保护。多年来,中国一直将环境影响评估(EIA)作为实施上游开发项目的重要前提条件,以避免上游项目给下游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001年,为实施澜沧江-湄公河上游航道改善项目,中国、老挝、缅甸和泰国共同组成专家组,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认真评估。2002年3月,专家组起草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获得4国政府批准。4月,中方开始实施炸礁作业,澜沧江上游通航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此外,澜沧江出境水量仅占湄公河流域总水量的约18%。在澜沧江上游修建水力发电设施不会减少入海口的总流量,不会给下游国家带来不良影响,而会通过蓄水调节,提高下游地区的防洪、灌溉和航运能力,减少下游河道淤积,减少湄公河三角洲地区的海水倒灌,从而有利于下游的环境质量。 中国将继续根据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参加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以实现次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