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边关系 |
| (最近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7日) |
一、双边政治关系 不丹是中国的西南邻国,与我西藏地区语言、风俗、文化相近,历史联系悠久。 中不迄未建交,但保持友好交往。1971年,不丹投票赞成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74年,不丹邀请我驻印度使馆临时代办马牧鸣出席第四世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的加冕典礼。1979年起,两国领导人每年均互致国庆贺电。 1994年至今,我驻印度大使程瑞声、裴远颖、周刚、华君铎、孙玉玺先后7次对不丹进行工作访问,同不丹国王、外交大臣等就两国关系交换意见。2001年6月,不丹驻印大使达戈·泽林应邀访华,两国驻印大使保持沟通,开辟了两国除边界会谈外新的接触渠道。 近年来,中不交往逐渐增多,关系进一步发展。2004年以来,不丹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财政部秘书和国家妇女儿童委员会执行主任扬吉·旺楚克、内政与文化大臣吉格梅·廷里等先后访华。第59届、第60届联大及2005年“亚洲合作对话”外长会期间,李肇星外长会见不丹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2007年4月,李肇星外长在印度出席第14届南盟峰会期间会见不丹首相兼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6月,杨洁篪外长在出席亚洲合作对话第六次外长会期间会见不丹信息与通讯大臣雷凯·多吉。 中不两国在国际场合保持良好合作。不丹在联合国人权会上和世界卫生大会上连续支持中国挫败反华、“台独”提案。 二、中不边界问题 中不边界长约600公里,从未正式划定。1984年起,中不两国轮流在北京和不丹首都廷布举行中不边界会谈。1998年,两国在第12轮边界会谈期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不丹王国政府关于在中不边境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这是两国第一个政府间协定,对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寻求边界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条件。2005年7月,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罗照辉率团赴不丹举行中不边界问题专家小组第二次会议。 2006年8月,不丹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率团来华参加中不第18轮边界会谈,唐家璇国务委员、李肇星外长分别会见,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与坎杜举行了会谈。双方主要就中不边界、中不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表示双方均高度重视中不关系,同意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致力于早日解决两国边界问题,并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继续发展友好合作。 三、中不经贸关系及在其他领域的合作 2004年,中不双边贸易额约52万美元。2005年,中不贸易额约47万美元,同比下降10%。2006年,中不贸易额约16万美元,同比下降64%。2007年,中不贸易额约500万美元,同比增长3237.4%。 中不在文化、教育等其他领域的交往刚刚起步。2005年4月,文化部部长助理丁伟率中国艺术团首次赴不丹演出获得成功。2001年和2002年,两国审计部门实现互访。 2006年6月,不丹反腐败委员会主席藏莫访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四、重要双边协议 (一)2000年和2004年,中国两国政府分别就不丹王国在澳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名誉领事事以换文形式达成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不丹王国政府关于在中不边境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不丹王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保持中不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达成协议如下: 双方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应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中方重申,完全尊重不丹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双方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双方认为,在前十一轮会谈中,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相互信任与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解决边界问题的指导原则达成一致,缩小了双方在边界问题上的分歧。会谈加深了两国间的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双方愿继续本着上述精神,为早日公平合理地解决两国边界问题做出共同努力。 双方同意,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之前,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维持一九五九年三月以前的边界现状,不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改变边界现状。 双方回顾了十一轮边界会谈所取得的进展。鉴于双方均已明确阐述了各自对争议地区的立场,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一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