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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



  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莫斯科签订。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打破西方对华封锁与制裁,恢复国家独立和主权,并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中国外交采取了“一边倒”的方针。新中国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一些友好国家相继建立了外交关系,加入到社会主义阵营中。中苏建交后,为取代旧中国同苏联签订的、有损中国权益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中方建议下,周恩来总理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进行谈判,双方于1950年2月14日在莫斯科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等文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缔结,对保障双方的安全,维护远东和世界和平,加强中苏人民的友谊和促进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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