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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1956年6月21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1017名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分批释放回国。对45名罪行特别重大的战犯,则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从宽判处徒刑。在服刑期间,准其家属来华探视,并受到中国红十字会的协助和照顾。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宽大处理在日本深得人心,许多前战犯后来都在“日中不再战”的口号下,积极致力于日中友好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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