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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双方终止互免外交、公务及特别护照签证协议


2001/04/27


  中捷(克)双方于1956年5月19日达成的互免外交、公务及特别护照签证的协议将于2001年6月12日终止。自该日起,中捷双方持外交、公务、特别护照人员赴对方国家,均须申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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