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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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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8 |
【召开背景】 1995年,东盟曼谷首脑会议建议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1997年,马来西亚作为东盟轮值主席国承办第二届东盟首脑非正式会议,积极促成了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召开。 【时间和地点】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当年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迄今已举行九次。 首次东盟与中日韩(时为9+3,因柬埔寨尚未加入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7年12月1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12月16日在越南河内举行。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28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此次会议起,因柬埔寨于当年加入东盟,东盟成员国扩大为10国,会议名称变为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4日在新加坡举行。此次会议起,会议名称不再称非正式,而改为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11月5日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举行。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参加人】东盟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与中国、日本、韩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 【历次会议情况】 (一)首次会议1997年12月15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江泽民主席出席。会议议题是:1、21世纪东亚前景;2、全球关系特别是亚欧关系;3、保持地区经济稳定方面的合作,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问题;4、深化地区经济联系方面的合作,包括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5、国际经济问题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江泽民主席在会上表示,从政治、经济、文化、地缘等各方面看,东亚都是当今世界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为保持东亚发展势头,东亚各国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优势互补、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的开放型合作模式;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和高新技术转让,建立平衡、合作的地区经济结构;加强政策协调,营造经济安全环境;树立新的安全观,对话合作,求同存异,确保地区长治久安。中国重视东亚合作,愿与东亚国家共同努力,形成平等竞争、互利合作的发展格局,共同为推动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二)第二次会议1998年12月16日在越南河内举行。胡锦涛副主席出席。会议议题是:1、东盟与中日韩在地区经济恢复方面的合作;2、东盟与中日韩面向21世纪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方面的合作。 胡锦涛副主席在会上提出加强东亚合作的三点主张:增强对东亚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开展东亚各国的互利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制的改革与调整。为加强东亚各国在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的协调与合作,胡副主席还提出了在9+3框架内举行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的具体建议。 根据中方建议,首次9+3框架内的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于1999年3月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重点就监管短期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人民银行副行长肖钢率团出席了会议。会议对进一步稳定地区经济和金融形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第三次会议1999年11月28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回顾对《河内行动计划》的支持和后续行动;2、就21世纪东亚合作交换意见;3、就地区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4、就第三届亚欧会议准备工作交换意见。 朱镕基总理就东亚合作的方向、目标与原则阐述了中方主张,强调鉴于东亚目前的现实和多样性特点,东亚合作的重点应当放在经济、金融和科技领域。建议将东亚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机制化,根据需要在此基础上举行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朱总理还呼吁重视加强高科技领域的合作,就加强科技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合理开展本地区的产业技术转移、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共同研究。会议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确定了东亚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四)第四次会议2000年11月24日在新加坡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东亚的未来;2、加强东亚合作。 朱镕基总理提议将10+3定位为东亚国家合作的主渠道,逐步建立起金融、贸易和投资合作的框架,最终实现地区经济的更大融合。此外,还就信息技术、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湄公河流域开发等领域加强合作提出一系列务实倡议,得到各方赞赏。 (五)第五次会议2001年11月5日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讨论东亚展望小组报告;2、加强10+3合作:贸易和投资合作、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地区意识。 朱镕基总理就东亚合作提出一系列重要主张和建议,强调在当前形势下东亚国家加强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10+3应本着互利互惠、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向前发展并向更高水平前进。10+3应在侧重经济合作的同时,逐步开展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可首先从非传统安全问题着手。其它国家领导人对此予以积极呼应。 (六)第六次会议 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2、东亚发展倡议;3、东盟一体化倡议;4、老、柬、缅加入亚欧会议。 朱镕基总理就全面提高10+3合作水平提出倡议和看法:一是深化经济和金融合作;二是拓展政治和安全合作;三是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四是加强各国人民之间友好往来。会议通过了《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 (七)第七次会议 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就国际和地区政治、经济问题交换看法;2、深化10+3合作的途径;3、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中短期措施的落实情况;4、10+3人员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小组报告;5、东亚发展倡议与10+3框架的联系;6、10+3合作的发展方向。 温家宝总理表示,东亚区域经济加强合作、互惠共赢、共同发展,正在成为本地区新世纪发展的主题。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循序渐进、开放包容应成为深化10+3合作遵循的原则。建议从四个方面入手,完善充实10+3合作,逐步推动东亚合作迈向更高的水平:研究建立东亚自贸区的可行性;推进东亚财金、金融合作;加强政治安全对话;拓展社会特别是文化、科技合作。 (八)第八次会议 2004年11月29日在老挝万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地区及国际政治、经济事务;2、加强10+3合作的途径和机制;3、10+3合作未来发展方向。 温家宝总理阐述了10+3合作向东亚合作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凝聚共识,把握节奏;打好基础,扎实推进;明确方向,东盟主导;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开放透明,兼收并蓄。提出为推动东亚合作全面深入发展,建议稳步推进东亚自贸区建设;深化金融和投资合作;拓展安全对话与合作;促进社会文化科技合作;发挥10+3合作智力资源的合力;科学规划东亚合作未来;支持10+3小组。 会议确定东亚共同体为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就2005年在马来西亚召开首届东亚峰会达成共识,决定启动东亚自贸区可行性研究。 (九)第九次会议 2005年12月12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议题是:1、就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 2、回顾及展望10+3合作未来发展。 温家宝总理强调在新形势下巩固和深化10+3合作的重要意义,阐述了推进10+3合作的四点主张:着眼长远发展,扎实推进合作;采取灵活方式,保持开放进程;增强相互信任,秉持求同存异;照顾各方关切,谋求共赢成果。提出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10+3合作,应重点提升经贸合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突出发展合作,拓展安全合作,加强民间交往;应做好中长期规划,推动合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会后,领导人签署了《关于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吉隆坡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