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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世界银行的关系


2005/10/21


  一、简介

  根据1944年7月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决定,于1945年10月27日成立,1946年开始运作,1947年11月15日起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又称世界银行。目前,该行与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等四个相关组织共同组成世界银行集团。世界银行通过向生产性项目提供贷款和对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帮助欠发达成员国实现经济发展,现有184个成员国,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历任行长按惯例均由美国派任,现任行长是保罗•沃尔福威茨。

  理事会是世界银行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执行董事会是世界银行负责处理日常业务的机构,由24名执董组成,其中5名由掌握股份最多的国家(美、英、法、德、日)派任,不参加选举。其余19名由其他成员国的理事按地区组成19个选区,每两年选举一次,其中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和中国均单独组成一个选区。

  世界银行创始法定资本为100亿美元,以后三次普遍增资,现总额达到1882.2亿美元,还有临时性增资。该行所需借贷资金主要从世界主要工业国的资本市场筹措。

  二、同中国的关系

  中国于1945年加入世界银行,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长期被台湾当局非法占据。1980年4月14日,世界银行声明,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中代表中国之日起,该三机构将按协定只同作为唯一代表成员国—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关系。其后中国代表团参加了该组织的历届年会。中国在该组织中认购股份44799股,合54.04亿美元,占总份额的2.87%,投票权为45049票,占总票权的2.81%,居第六位。中国自1980年恢复在世行被台湾当局非法占据的席位后,单独组成一个选区并派任执行董事。

  2003/2004财年,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共向中国9个项目提供了12.18亿美元贷款,使世行对华承诺贷款总额累计达到378亿美元,涉及项目总数达到2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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