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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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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1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简称“儿基会”,UNICEF,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成立于1946年,是联合国发展系统中重要的筹、供资机构之一。根据联大和经社理事会的授权,儿基会专门负责儿童领域的国际合作。长期以来,儿基会奉行“普遍性、中立性、无偿性”的原则,其工作和合作活动得到了各成员国的普遍支持,并深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1965年,儿基会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儿基会一直致力于促进世界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它通过其设在126个国家的办事处,向15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无偿援助。 儿基会的行政首长为执行主任(联合国副秘书长级)。现任执行主任为美国人安•维尼曼女士,2005年5月上任。 1979年,我国开始接受儿基会提供的无偿援助。1981年,我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赖亚力大使代表中国政府与儿基会签署了《合作基本框架》。迄今为止,双方共开展了六个周期的合作。儿基会共向我国提供了3亿美元无偿援助,建立了150多个项目,涉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儿童发展、基础教育、残疾儿童康复、农村安全饮用水、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综合发展等领域。近几年来,为配合我国扶贫工作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儿基会将援助重点逐步转向我国老少边穷地区,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 我国高度重视与儿基会的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自参加有关合作活动。2001年5月,我国在北京主办了第五次亚太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会议。吴仪同志作为大会主席主持了会议。2002年5月,吴仪同志还率政府代表团出席了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儿童问题特别会议。 自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我国一直积极参与儿基会各项政策的审议和制定,努力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自1980年以来,我国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每年向儿基会提供捐款。2003年,我向儿基会捐款120万美元和50万人民币。迄今,我向儿基会捐款累计达1300万美元。 1981年,儿基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现任代表Dr. Christian Voumard (瑞士籍)。办公地点:北京朝阳区三里屯路12号。电话:(86-10) 65323131。传真:(86-10) 65323107。邮编:100600。电子邮箱:beijing@unicef.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