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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保加利亚大使张海舟在保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揭露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实质
驻保加利亚使馆
2016/07/26

  2016年7月23日、25日,驻保加利亚大使张海舟先后在保主流媒体《标准报》、《大地报》发表题为“中国为何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说不”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2016年7月12日,应菲律宾阿基诺政府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布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这一裁决完全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中国外交部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这两份声明明确阐述了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庭裁决结果的严正立场。为什么中国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说不?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也是中国政府最早对南海诸岛和平有效连续地行使主权管辖。中国和很多西方国家的大量史料都可证明该史实。1939年,日本曾占领南沙群岛。日本战败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中国收复了南沙群岛。但在冷战期间,随着油气资源在南海被发现,南海附近的一些国家开始侵占南沙群岛,菲律宾是其中一个。到目前为止,南沙群岛共有42个岛礁被菲律宾和其他国家非法侵占。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对外来势力对南沙群岛的侵犯一直保持着最大限度的克制。同时,中方致力于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有关国家通过外交途径开展协商。1995年,中国与菲律宾达成通过双边谈判和对话解决南海问题的共识并发表联合声明。2002年,中国同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条款规定,有关领土争议由直接当事国之间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而菲律宾也是签署国之一。菲律宾所作所为,背弃了菲方应当遵守的国际义务与承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管辖范围。早在2006年,中国政府就根据《公约》第298条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在内的30多个国家也都作出了类似声明。同时,公约也明确规定,双方协商解决的方式优于任何包括仲裁等第三方介入机制。所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明显违反国际法。

  仲裁庭不考虑中菲双方已选择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事实以及仲裁事关国家领土主权的本质,规避了中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做的排除性声明,随意扩大管辖权限,推动进行相关听证。这对《公约》的精神和原则缺乏最起码的尊重,是越权和侵权的典型例子。正是由于仲裁庭从一开始就缺乏管辖权,所以它的任何所谓“判决”充其量只是仲裁员个人观点,不具法律效力,中国当然有充分理由不接受。

  事实上,这个临时仲裁庭本身就颇具争议。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公布后,众多媒体尤其是西方媒体纷纷以“联合国背景的仲裁庭作出裁决”、“常设仲裁庭作出裁决”等发布消息。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在海牙组建,属于因案而设、案终而撤的临时班子,绝不是“国际法庭”,与同样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ICJ)没有任何关系,与位于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没有直接关系,与常设仲裁法院(PCA)也没有直接关系。略微有关的是,常设仲裁法庭为本案仲裁庭提供秘书服务,并将位于海牙的和平宫租借给仲裁庭作为庭审场所。讽刺的是,在所谓仲裁结果公布后,联合国和国际法庭先后在社交网络上发表声明,撇清和临时仲裁庭关系,使得临时仲裁庭和其所谓裁决成为一个国际笑话。与国际法院法官酬劳由联合国经费支付不同,临时仲裁庭仲裁员是明码标价、有偿服务。本案仲裁员的薪酬高达每小时600欧元,菲律宾政府还需另外缴纳50万欧元启动资金及仲裁程序相关差旅费、住宿费、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等所有开销。菲律宾前总统阿罗约的新闻发言人和办公厅主任里戈韦托·蒂格劳公开撰文披露,菲政府为代理该案的8名律师及其团队支付了3000万美元。文章戏称,美国中央情报局或国务院应为菲律宾报销这笔费用,因为仲裁案给了美国干预其没有分毫主权的南海事务的借口。

  中方呼吁通过外交协商谈判解决分歧,谈判是在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自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已与14个邻国中的12个通过外交谈判解决了陆地边界问题,90%的边界线得以和平划定。过去的大量实践证明,双边谈判在解决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等复杂敏感问题时最为有效,因为它能充分反映当事国的独立意愿和主权平等,从而确保谈判结果能够更好地为大众接受,能够更有效地执行。多年来,中国和亚洲国家一道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在南海地区从未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然而,阿基诺政府在事先未告知中方、未征得中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起仲裁,歪曲事实。事实上,隐藏在仲裁案真相后面的是政治阴谋,某些域外国家蓄意挑起事端,制造紧张局势,企图引发南海地区动荡不安。

  基于上述理由,有关仲裁无理、非法,所以结果无效。所谓的最后“判决”无助于争端的解决。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坚持通过谈判磋商和平解决争议。中国愿与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基础上,依据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谈判和平解决有关争议。中国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商谈争议解决前的临时安排,包括在南海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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