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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档案解密开放工作介绍

外交部档案解密开放范围限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外交部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处理双边和多边外交事务、领导驻外使领馆、团、处以及部内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外交部组织人员对保管期满30年的档案进行解密鉴定,对经解密可对外开放的档案,分期分批对外开放。

 

解密开放的档案,均以原来形式对外公开。部分档案中某些字段不宜公开的,在原位置经遮盖处理后对外公开。为保护档案原件,解密开放的档案一律以电子浏览方式供公众阅览。

 

外交部档案解密开放工作,将在法规充许范围内,力求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欢迎国内外人士前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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