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强大使在国际原子能机构6月理事会上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发言
(2006年6月15日,维也纳)
来源:    200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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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总干事就伊朗执行保障监督协议情况所提交的报告,赞赏总干事及秘书处为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所做的建设性的努力,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机构”)继续在伊核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主席先生,

  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不久前,中、美、俄及英、法、德(下称“欧三”)六国就欧三提出的解决伊核问题一揽子方案达成一致。与会各方重申通过外交谈判方式解决伊核问题,确认伊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也希望伊积极回应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决议和安理会主席声明。中方赞赏欧方为提出新的一揽子方案所作的努力,希望一揽子方案能为各方尽快复谈提供一个基础,为通过谈判解决分歧创造条件。

  我们也注意到,美方最近表示愿加入伊核问题的有关谈判,我们对此表示欢迎。这为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增添了一些有利因素。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有关各方彼此还有一些关切和疑虑。这是正常的,如果没有关切和疑虑,就没有谈判的必要了。当务之急是尽快克服障碍,恢复伊核问题的谈判。只有谈起来,才能真正了解彼此关切;只有谈起来,才能在此过程中解决问题和关切。各方应当继续为此目标努力。

  主席先生,

  我们认为,所有《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均有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也应履行相应义务。基于这一立场,中方希望伊方积极回应机构理事会决议要求,采取建设性姿态,为恢复谈判创造条件;也希望伊方与机构充分合作,尽早澄清未决问题。

  与此同时,中方希望有关各方均采取建设性态度,进一步体现灵活,认真考虑彼此关切,推动有关谈判尽快恢复,为通过外交谈判解决伊核问题创造条件。

  主席先生,

  中方一直以自己的方式做有关各方工作,劝和促谈,寻求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中方愿继续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尽早妥善解决伊核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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