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1、在1996年3月1至2日在曼谷举行的首届亚欧会议上,全体与会成员一致同意,为建立亚欧新型伙伴关系,促进两地区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加强平等对话而共同努力。
2、1998年4月3至4日在伦敦举行的第二届亚欧会议确认,亚欧会议对加强亚欧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的伙伴关系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会议通过了《亚欧合作框架》,以对亚欧会议后续行动进行指导、加强和协调,并指示成立展望小组,为21世纪的亚欧会议进程作中长期展望。
3、2000年10月20至21日在汉城举行的第三届亚欧会议是亚欧会议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它为回顾亚欧会议迄今为止所取得的进展与成就提供了机会,并为两地区之间全面和持续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2000年汉城第三届亚欧会议上通过的《2000年亚欧合作框架》,为新千年头十年的亚欧进程制定了远景、原则、目标、优先领域和合作机制。
二、对21世纪的展望
5、认识到成立亚欧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在全球相互依赖不断加深的时代加强亚欧的联系,亚欧会议成员同意,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促进和平与稳定,创造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亚欧会议领导人期待,亚洲和欧洲成为一个和平与共同发展的地区,因为双方有着共同的兴趣和愿望,如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民主、法治、平等、公正、人权、关注环境和其他全球性的问题,消除贫困、保护文化遗产与促进学术交流、经济和社会发展、知识和教育资源、科技、商务、投资和企业。为此,为建立全面和面向未来的伙伴关系,亚欧应一起应对挑战并将其转化成共同的机遇,特别是应通过对话和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文化、教育领域的共同努力来应对这些挑战。亚欧会议成员还认识到,有必要共同努力来解决诸如全球化、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和新经济等带来的新挑战。
6、亚欧之间的密切合作对两地区乃至全球都有重大意义。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加强亚欧间的对话与合作还将促进国际合作,从而为所有人的安全、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为建立适应包括全球化在内的世界范围内的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主要原则和目标
7、曼谷首届亚欧会议同意,制定对未来的共同远景展望,开展政治对话,加强经济合作并推动其他领域的合作。
8、伦敦第二届亚欧会议重申,在相互高度依存的世界里,亚欧之间的伙伴关系应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应致力于开展政治对话,加强经济合作,促进包括社会、文化和全球问题在内的其他领域的合作。首脑会确认,亚欧会议进程应:
以平等伙伴关系、相互尊重和互利为基础;
是一个开放、渐进的进程;扩大新成员应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协商一致决定;
通过对话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确定优先领域,采取一致和积极行动方面加强合作;
同等重视并推动三个关键领域的工作:开展政治对话,加强经济合作,以及促进其他领域的合作;
亚欧会议作为一个非正式进程没有必要机制化。它应激励并促进其他论坛的进程;
超越政府间合作,促进两地区工商及私营部门,以及人民之间的对话与合作。亚欧会议还应鼓励两地区思想库及研究团体开展合作。
9、由于亚欧都希望加强政治对话,政治对话应突出和扩大共识,增进理解和友谊,促进和深化合作。根据曼谷和伦敦首脑会达成的共识,全面政治对话应以曼谷主席声明第五、六、七段的原则为基础进行。
10、认识到两地区间日益增长的经济联系是牢固的亚欧伙伴关系的基础,曼谷首脑会同意,建立一个促进更快增长的全面新型亚欧伙伴关系。此后的许多事件充分证明了伦敦首脑会所强调的、在相互高度依存的世界里这一伙伴关系的重要性。
11、在促进其他领域合作方面,曼谷和伦敦首脑会都强调要重视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合作,以回应并鼓励公众、思想库、研究团体、大学以及社会各界所表现出的对加强亚欧联系的浓厚兴趣,从而促进了亚欧会议进程中的人文范畴。在曼谷首脑会讨论的基础之上,伦敦首脑会重申了亚欧会议加强全球问题对话的重要性。
四、优先领域
12、在政治对话领域,为了增进伙伴间的相互了解与理解,亚欧会议应集中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循序渐进,寻求共识,从我们的多样性中受益,不事先排除任何问题,但审慎地挑选供讨论的议题。政治对话应在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促进基本权利和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和义务,互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进行。
13、在此方面的优先领域应包括:
加强高级别政治对话,包括高官会一级;
就包括联合国改革在内的相关国际组织中涌现出的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开展对话;
按照曼谷和伦敦首脑会所确定的以及此框架文件所重申的原则,就共同感兴趣的地区和国际问题加强非正式的政治对话,包括由单个国家提出并经高官会批准的在国际关系、政治和经济领域的非正式的亚欧会议专题讨论会和研讨会等。
14、亚欧会议还应讨论共同感兴趣的全球问题,如:
在全球和地区范围内加强军控、裁军和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努力;
打击非法贩运和聚集轻、小武器;
增加妇女儿童福利;
加强亚欧会议在其他问题上的对话与合作,如人力资源开发、改善社区医疗保健水平以及保证粮食安全和供应;
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力争可持续发展,支持亚欧环境技术中心的工作;
管理在全球化世界中的移民潮;
打击跨国犯罪,包括洗钱、走私并剥削移民、拐卖妇女儿童、国际恐怖主义和海盗以及打击贩毒;
反对种族主义和排外主义。
15、在经济和金融领域,为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共同为全球经济对话做出贡献,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亚欧会议应重点加强亚欧间的对话与合作。
16、在此方面的优先领域应包括:
加强经济部长会与贸易投资高官会上的对话,特别是:
-充实和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开放的和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多边贸易体系。亚欧会议成员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充分参与将强化这一组织;
-积极落实并加强《贸易便利行动计划》和《投资促进行动计划》,以促进亚欧贸易与投资的双向交流;
-改善亚欧工商对话与合作环境,强调亚欧工商论坛的中心作用和发展的重要性,促进政府与工商、私营部门的双向对话,以解决工商界面临的具体问题,并对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给予特别关注;
-加强重点工业部门间的对话与合作,重点是共同关心的高科技领域,如农业技术、食品加工、生物技术、信息和通讯技术(包括电子商务),运输、能源和环境工程等;
加强财政部长会及其副手会上的对话,特别是:
-加强全球金融问题的对话,包括国际金融体制问题;
-加强合作,特别是技术支持、专家交流以及形势监控的合作,以防范可能的未来危机;
-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商;
-加强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合作;
-加强反洗钱的合作;
-加强海关合作;
加强我们在科技领域的对话,促进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特别是在共同感兴趣的优先领域的网络联系和交流;
鼓励包括社会经济问题在内的,与两地区和全球经济持续发展有关的关键问题的广泛对话。
17、在社会、文化和教育领域,亚欧会议应重点致力于促进两地区人民之间的广泛交流与深入了解,使亚欧人民更多地了解影响我们共同未来的问题,并通过对话加深相互理解。
18、在此方面,亚欧会议成员应继续大力支持与鼓励作为促进文化、学术和人员交流的重要媒介的亚欧基金。
19、在此方面的优先领域应包括:
加强教育领域的接触与交流,包括学生、学术和信息交流,大学间的合作,促进学校间的电子网络联系,探索在教育及其相关机构互相承认学位和学历的可能性,大幅度提高亚欧间的学生交流,反映特别是亚欧会议教育枢纽、亚欧大学以及其他倡议所开展的工作;
加强我们在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方面的对话与合作;
促进社会科学、艺术、人文和体育方面的网络交流和经验共享;
鼓励包括特别是议员在内的所有社会团体间的广泛对话和网络交流;
改进对亚欧会议,以及更紧密的亚欧关系的重要性的宣传;
20、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将在今后的首脑会议上,对上述优先领域进行更新。这些优先领域将成为外长们在首脑会上制定两年工作计划的基础,并在两届首脑会期间的外长会上予以审查和更新。
五、协调、加强和管理亚欧会议活动的机制
21、外长、经济部长和财政部长将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年一次。其他不定期的部长会议的召开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决定。
22、根据曼谷首脑会制定的并由伦敦首脑会重申的原则,外长和高官负责亚欧会议活动的整体协调。由两地区各自指定的亚欧会议协调员为亚欧会议进程提供便利与协调。
23、外长们指定的亚欧会议联络官结成联系网络,提供直接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以利于亚欧会议成员及其有关官员迅速有效地交流信息。
24、经济部长(包括贸易投资高官)和财政部长(包括其副手)应主要负责在各自领域推进亚欧会议的工作计划。他们将分别对工作计划提出建议并由高官会和外长们进行协调与归总。他们各自的高官将与亚欧会议高官会定期交流,密切联系。四个任协调员成员的官员将对上述协调与联系予以协助。
25、所有亚欧会议的新倡议都应得到全体亚欧会议成员的支持,并符合此亚欧合作框架制定的原则、目标和优先领域,才能被纳入亚欧会议工作计划。而且所有亚欧会议新倡议都应符合以下指导方针:
新倡议应对亚欧双方都有利,并由全体亚欧会议成员一致通过;
应有利于推进亚欧会议进程总体远景和目标;
必须保证大量亚欧会议成员的参与;
应明确阐明活动的目标、主要参与者(政府,工商界,社会团体)、目标对象、大致费用以及筹措资金的可能办法;
不应重复亚欧会议现有活动;
只要合适,新倡议应有亚欧两方的成员共同赞助;
亚欧会议活动仅限亚欧会议成员参加,但在个案基础上,如果所有成员一致同意,高官会也可邀请非亚欧会议成员国及适当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参加某个特定的活动;
亚欧会议活动倡议必须经高官会通过,活动结果也必须向高官会报告。
26、任何关于亚欧会议新倡议的建议将提交亚欧会议所有成员。新建议可通过协调员提出,由协调员迅速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各自地区的其他成员,并对其评价进行必要的整理。此外,亚欧会议成员还可利用联络官网络非正式地传递新倡议。高官会将对新倡议进行审议和挑选,适当地将其纳入更新的工作计划,并提交给外长们审议。
27、所有亚欧会议倡议的结果要及时向高官会汇报,由高官会负责定期评估所有倡议取得的进展,并建议某一项倡议是继续还是停止。为了便于评估,将把相关的倡议合为一组,归于某一主题类之下。
六、亚欧会议的参与
28、根据曼谷第一届亚欧会议和伦敦第二届亚欧会议的结论,以下原则应成为扩大亚欧会议参与的指导:
亚欧会议作为一个开放、渐进的进程,旨在加强亚欧伙伴关系,
扩大新成员应分步骤进行,
对每个申请国既要考虑其自身条件,又要考虑其可能对亚欧会议进程做出的贡献,
双钥匙原则:关于新成员参与的最终决定将由所有成员协商一致作出,而此前,该候选国必须先获得本地区成员的支持,
关于接受新成员的任何决定均应由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协商一致决定。
七、亚欧合作框架的审议
29、此框架的实施将由高官与外长定期审议,外长可向今后的首脑会提出修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