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在东盟地区论坛首次防扩散与裁军会间会上关于“防扩散与裁军机制现状”议题的发言
(2009年7月1日,北京)
来源:    2009-07-01
[字体: ]      打印本页

主席先生: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中,国际安全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影响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局部冲突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国际金融危机蔓延,非传统安全问题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多年来,国际裁军与防扩散体系作为全球安全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形势为推进裁军与防扩散进程提供了新的机遇:

  ——“无核武器世界”主张日益受到国际社会重视,推动核裁军进程呼声日益高涨,一些国家和非政府论坛相继提出不少新倡议。美俄重启新的核裁军条约谈判,为推动两国核裁军进程注入新的积极因素。

  ——随着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达成工作计划,沉寂11年的裁谈会即将就“禁产条约”、核裁军、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无核安保等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国际社会在推进裁军、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总体目标上共识加深,合作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审议大会筹备进程取得积极进展,为2010年审议大会取得实质成果,全面推进条约三大目标,加强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推动多边军控、裁军与防扩散进程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任重而道远:

  ——全球和地区战略平衡与稳定受到挑战,谋求绝对安全和战略优势的做法令人关切。局部和热点地区仍存在动荡和不稳定因素。

  ——实现全面禁止、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世界的目标任重道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国际社会的不懈努力。

  ——防扩散形势不容乐观。国际核不扩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朝鲜核问题和伊朗核问题等地区热点问题远未得到妥善解决。

  ——各国在核裁军、防扩散、和平利用三大目标优先次序上分歧犹存,重防扩散而轻裁军、重防扩散而轻和平利用的倾向并未消失。

  主席先生,

  亚太地区各国重视防扩散和裁军问题,共识不断加深,合作进一步加强。作为亚太地区最主要的官方多边安全对话渠道,东盟地区论坛近年来为推进地区防扩散和裁军进程做出了不懈努力。

  ARF外长会高度重视地区安全及防扩散与裁军问题,曾在声明中多次呼吁推进本地区防扩散与裁军进程。外长会曾于2004年和2007年分别发表专门声明,呼吁各国加强防扩散努力,执行安理会1540号决议。2008年的外长会决定在ARF框架下建立防扩散与裁军会间会机制,作为ARF推动该领域进程的一项具体而长期的措施。此外,ARF并曾多次举行研讨会,就裁军、防扩散、反导等问题进行讨论。上述努力为地区各成员加强交流、促进互信与合作提供平台,为构筑和谐的地区安全环境做出了贡献。

  主席先生,

  维护和平稳定,促进发展合作,是当前国际社会的普遍诉求。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展和扩散对各国求和平、促合作、谋发展的共同愿望构成威胁,与中国政府倡导和谐世界的主张背道而驰。为促进国际和地区安全,凝聚共识,使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进程重新焕发活力,中方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首先,应推动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尊重彼此安全利益,寻求普遍安全。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在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和顾及其他国家的正当关切,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这有助于构建一个合作与互信的全球安全环境,消除危害和平与稳定的根源。

  第二,应坚持多边主义,维护现有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机制,加强其权威性、有效性和普遍性。

  第三,应全面、平衡推进裁军、防扩散、和平利用科学技术三大目标,三者相辅相成,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应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稳定,不断推进核裁军进程。任何核裁军措施应遵循“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原则,以“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前提。核武器国家应明确承诺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尽早就此谈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在达成上述目标之前,核武器国家应降低核武器在国际政治事务和各国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缔结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国际法律文书。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我们欢迎美俄启动新的双边核裁军条约谈判,希望两国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进一步削减核武库。应切实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确保外空的和平利用。建立全球导弹防御系统并在包括亚太在内的一些地区部署这种系统或开展相关合作,不利于维护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利于国际军控和防扩散努力,也不利于国家间的互信和地区稳定。

  在防扩散方面,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摒弃选择性做法和双重标准,确保国际防扩散努力的公正性和非歧视性。既要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作用,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严格履行安理会有关决议,更要靠坚持不懈的政治和外交努力。制裁和施压不是根本目的,只是推动外交努力及和平解决的手段之一。应坚持通过对话与谈判而非对抗或诉诸武力解决有关地区防扩散问题,任何防扩散措施都不能损害地区和平与稳定。有关国家之间双边关系的正常化和健康发展,对推动解决防扩散相关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和平利用科学技术是各国不可剥夺的权利,应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中方一向主张,应平衡处理和平利用科学技术与防扩散之间关系,确保其相互促进而非彼此对立。不能以防扩散为借口,限制或剥夺各国和平利用科学技术并开展国际合作的权利,也不应借和平利用从事扩散活动。

  主席先生,

  中方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倡导新安全观,致力于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为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进程的维护者和推动者,中国从不回避对国际安全和多边军控进程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多年来为国际军控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作为核武器国家,中国一贯主张并积极倡导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是五核国中唯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国家。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扩散活动,建立了涵盖核、生、化、导、常规军品的完备的出口管制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进程,加入了所有相关的国际条约与组织,积极开展国际防扩散交流与合作,严格履行有关国际义务和承诺。中国支持建立东盟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支持各国开展和平利用相关的国际合作。中国一贯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积极推动裁谈会就外空问题,包括中俄联合提交的“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PPWT)草案开展实质性讨论。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推动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地区核问题的努力。

  在朝鲜半岛核问题上,实现朝鲜半岛无核武器化、反对核扩散、维护东北亚和平与稳定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国一直积极劝和促谈,同各方一道坚持六方会谈的大方向。在当前半岛局势更趋复杂的情况下,中国积极做各方工作,呼吁各方保持冷静克制,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为缓和局势、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做出了不懈努力。

  在伊朗核问题上,中方主张通过外交谈判妥善解决该问题。当前,伊核问题形势正处于关键阶段。有关各方应抓住有利时机,加大外交努力,尽快重启六国与伊谈判,以寻求全面、长期、妥善的解决办法。

  主席先生,

  防扩散和裁军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各方参与、与时俱进。中方愿同ARF 成员一道,为进一步推动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进程,为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做出贡献。

推荐给朋友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