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议长会晤时发表讲话
来源:    2006-05-30
[字体: ]      打印本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议长会晤5月30日在莫斯科举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议长阿贝卡耶夫,吉尔吉斯斯坦议长苏丹诺夫,俄罗斯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主席米罗诺夫和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主席格雷兹洛夫,塔吉克斯坦议会上院议长乌拜杜拉耶夫,乌兹别克斯坦议会下院议长哈利洛夫出席了会晤,就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本组织成员国议会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议长会晤联合声明》。 

    上午9时30分,会晤正式举行。吴邦国委员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文另发)。他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5年来,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积极推进各领域的务实合作,成员国的政治互信全面深化,安全合作卓有成效,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人文交流方兴未艾,为本地区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促进地区乃至世界的安全、稳定与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吴邦国在阐述加强议会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后,着重就开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议会合作问题提出3点建议:

    第一,坚持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他说,议会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该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以该组织的根本目标和主要任务作为工作方向,充分发挥各国议会的职能作用,及时批准并督促各成员国政府认真落实达成的有关协议,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促进各成员国的务实合作。他说,上海合作组织合作领域众多,各国议会议员关注的问题也很广泛。议会合作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突出重点。各成员国议会应当根据上海合作组织的需要,及时修改国内相应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为安全和经贸等领域的合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应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要发挥议会联系广泛、人才荟萃、信息密集的优势,为区域经贸合作献计献策,为国家、地方和企业间的合作牵线搭桥、提供服务。

    第三,实行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他说,要从上海合作组织各领域合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议会合作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赞成和支持举行议长会晤,就议会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鼓励各成员国议会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交流,加强各成员国议会年轻议员的友好交往,推动立法监督等领域的有效合作。

    吴邦国还简要介绍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今后5年的发展规划。

推荐给朋友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