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联合公报(全文)
来源:    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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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日至3日在比什凯克举行。会议发表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联合公报

  2016年11月2日至3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萨金塔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代总理热恩别科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阿齐莫夫出席会议。

  吉尔吉斯共和国代总理热恩别科夫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瑟索耶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主席沙伊霍夫和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授权代表拉希莫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首席执行官阿卜杜拉、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科比亚科夫、印度共和国外交国务部长阿克巴尔、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拉希姆普尔、蒙古国驻吉尔吉斯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苏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外事顾问阿齐兹,以及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中亚地区预防性外交中心主任德拉加诺夫、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列别捷夫、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执行主任宫建伟与会。

  各代表团团长就国际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广泛议题交换意见,讨论了深化上合组织合作、进一步巩固成员国人民相互理解与友谊的前景与措施,并达成共识如下:

  一、总理们指出,上合组织成立15年来,经贸往来和投资合作不断发展完善,潜力巨大。总理们认为,上合组织国家扩大和深化合作符合本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

  为此,上合组织成员国将积极落实2016年6月24日在塔什干举行的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成果以及2015年12月15日在郑州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采取协调措施,进一步推动互利经贸合作,强化务实合作机制。

  总理们强调,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进一步加强在贸易、产能、互联互通、能源、财金、投资、农业、海关、通信及其他符合共同利益领域的合作是首要任务。

  成员国高度重视在制订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经济增长,应用创新技术,创造便利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经验交流。

  二、总理们一致认为,世界经济仍处于风险区域,复苏进程尚不够稳定和持续。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及恶性传染病传播等风险也给全球经济前景蒙上阴影。为应对当前威胁和挑战,应通过大规模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多元化,提高经济长期竞争力和谋求创新发展,以实现世界经济的深刻变革。

  总理们强调,应继续开展广泛国际合作,为全球经济复苏提供动力,保障经济和金融稳定,支持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性增长。总理们认为,国际经济关系的所有参与者应该拥有平等机会,在公平的基础上参与全球经贸活动。

  三、总理们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为发展地区经济合作创造良好条件的相关倡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寻求开展国际合作的新模式,加强各国间伙伴关系,扩大投资规模,增加居民就业。

  四、总理们指出,利用上合组织框架内现有各领域会议机制、工作组以及其他合作机制,发展上合组织地区经贸和投资合作,实现区域经济融合及构建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总理们强调,在现有牢固伙伴关系和紧密经贸联系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相互贸易和投资,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逐步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所规定的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自由流动目标,具有巨大潜力。

  总理们认为,应遵循《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集中力量切实落实共同感兴趣的具体项目,特别是加强贸易和投资领域合作。

  总理们肯定了2016年10月12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成果。总理们特别指出,应高效落实业经批准的《2017-2021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

  五、总理们强调,继续在能源包括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利用领域开展全方位互利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支持更广泛地使用各种经济高效、清洁环保能源,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此,总理们支持进一步完善多边合作模式和方法。

  总理们欢迎上合组织参加将于2017年6月10日至9月10日举行的阿斯塔纳“未来能源”世博会。

  六、总理们指出,应推动交通领域多边合作,促进构建国际运输走廊,打造连接亚洲和欧洲的枢纽,实施联合基础设施项目,扩大具有经济可行性的互联互通项目潜能,释放地区过境运输潜力。

  总理们强调,需落实2015年5月15日在乌法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七次会议共识,支持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尽快生效并予以落实,加紧制订《上合组织公路协调发展规划》草案。

  七、总理们支持深化宏观经济和财金领域合作,为发展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便利条件。总理们认为,充分发挥银行间合作潜力和利用上合组织地区现有及在建的金融机制十分重要。

  总理们注意到2016年9月29日至30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第三次会议成果,会上研究了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问题。总理们责成继续在专家层面磋商,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八、总理们欢迎旨在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务实活动,包括2016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的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框架内的活动。

  九、总理们积极评价2007年11月2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海关合作与互助协定》落实工作。

  总理们责成继续制订《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商品估价和审价信息交换的议定书》草案及其他旨在进一步发展海关合作的文件。

  十、总理们赞同进一步扩大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互利合作,以提高上合组织合作潜力。为此,充分利用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总理们强调,在文化、教育、科技、环保、卫生、体育、旅游领域开展双多边合作,加强上合组织地区包括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文化和自然遗产研究及保护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总理们积极评价2016年6月22日在塔什干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成果,此次会议旨在切实落实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

  总理们欢迎上合组织成员国参加2016年9月3日至8日在吉尔吉斯斯坦伊塞克湖州举行的第二届世界游牧民族运动会。总理们认为,积极参加在成员国境内举办的旨在巩固人民传统友谊、弘扬各国文化和推广民族体育的活动十分重要。

  十三、总理们积极评价2016年10月20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会议成果,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上合组织地区教育领域互利合作。

  十四、总理们认为,完善成员国间科技合作具有重要意义,高度评价2016年9月4日在吉尔吉斯斯坦伊塞克湖州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科技部长会议成果。

  为进一步落实2013年9月13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总理们批准了该协定2016-2020年落实措施计划和《上合组织科技伙伴计划》。

  总理们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关部门、团体和企业在信息通信领域开展合作,包括就推广和运用国家管理自动化技术交流经验十分重要。

  十五、总理们高度评价2016年6月24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旅游合作发展纲要》,认为应继续就构建上合组织地区统一旅游空间开展工作。

  十六、总理们认为,应共同努力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环境,支持加强上合组织框架内环保合作,尽快商定《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

  十七、总理们指出,传染性疾病对上合组织地区造成威胁,应继续在防控和应对传染病领域开展合作,并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防疫部门领导人会议机制框架内交流经验,切实落实2013年11月29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传染病疫情通报方案》。

  十八、总理们指出,应继续切实落实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以及2016-2017年落实行动计划,共同减轻灾害损失。

  十九、总理们指出,2016年9月23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成果十分重要,会议旨在进一步发展成员国审判机关在加强上合组织地区法制和公正领域的协作。

  二十、总理们认为,落实2015年8月18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门间合作协议》,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该文件规定的各领域法律合作。

  总理们肯定了2016年10月28日在阿拉木图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成果,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合作的共识。

  二十一、总理们通过了《上合组织秘书处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情况的报告》。

  总理们批准了上合组织2017年预算,并就上合组织常设机构的一系列财务和组织问题通过了决议。

  总理们肯定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高水平的组织工作,对吉方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17年在俄罗斯联邦举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萨金塔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吉尔吉斯共和国代总理  热恩别科夫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梅德韦杰夫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拉苏尔佐达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  阿齐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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