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条约文件 > 条约情况

《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

2023-11-22 15:16

《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于2018年10月3日由中国、加拿大、丹麦、欧盟、冰岛、日本、挪威、韩国、俄罗斯、美国等10方签署,于2021年6月25日生效。协定有效期为16年,之后每次可延长5年。

协定规定在中北冰洋公海实施临时禁捕,要求缔约方在成立专门的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或采取其他临时措施前,不得授权本国渔船在中北冰洋开展商业性捕捞,但允许进行科研和探捕活动。协定还要求缔约国制定联合科研监测计划、探捕规则和数据共享协议。该协定填补了北极渔业治理的空白,是北极国际治理和规则制定的重要进展,对促进北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5月19日,中方宣布完成协定国内核准工作。中国深度参与了协定谈判,与其他缔约方就科研和监测计划等后续规则制定积极沟通,为加强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保护北极海洋生态系统作出了重要贡献。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