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馆仍有部分1年以上逾期未取件,将按规定予以作废和销毁。特别提醒注意,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1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本馆将进行相应处置,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
驻釜山总领馆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