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驻卡拉奇总领事李碧建在巴基斯坦《金融日报》、《地区时报》、《每日新闻发布》以及多份乌尔都语报纸发表题为《新疆消除了绝对贫困》的署名文章,全面介绍新疆在消除绝对贫困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用数据和事实驳斥了所谓新疆“强迫劳动”的谎言。全文如下:
近年来,新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有力推进,通过转移就业扶持一批、发展产业扶持一批、土地清理再分配扶持一批、转为护边员扶持一批、生态补偿扶持一批、易地扶贫搬迁扶持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七个一批”的方式,着力推动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凝聚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合力,走出了一条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路子。
当前,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越来越多的群众真正摆脱贫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由9195.9亿元增长到13597.1亿元,年均增长7.2%。新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小,新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1%。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现行标准下308.9万贫困人口已经全部脱贫,新疆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新疆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本着高度的负责态度积极促进就业。新疆从推进就业培训、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落实就业补贴政策等多方面着手,千方百计助力全区范围内22个贫困县市贫困人口,以及南疆四地州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就业难问题。
南疆四地州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滞后,就业岗位有限,难以完全满足当地群众脱贫就业愿望。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新疆各级政府在充分尊重各族群众就业意愿和需求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就地就近就业、疆内跨地区就业、对口援疆省市转移就业等措施,帮助各族群众实现就业、摆脱贫困,充分保障了新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权。
自2018年以来,新疆累计15.1万人转移就业,其中大多数是疆内跨地区就业,到其他省市就业约1.47万人。新疆赴其他省份务工人员的民族风俗、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方面权益都依法得到充分保障,他们不少人年收入达到4.5万元,比在老家务农或务工的收入高出数倍。
新疆不存在“强迫劳动”。包括新疆维吾尔族在内的中国56个民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获得相应报酬。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而确保公民自愿劳动是确保生存权的基础,更是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所谓新疆“强迫劳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