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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莱索托大使杨晓坤在一个中国原则宣讲会上的讲话

来源:(驻莱索托大使馆) 2025-05-25 16:15

尊敬的议长阁下,
尊敬的国民议会议员、各政党领袖,
尊敬的外交与国际关系部副常秘,
亲爱的朋友们,
同事们,
女士们、先生们!

欢迎各位来到中国使馆。我将聚焦台湾问题与大家交流。提到台湾问题,非常明确、不容置疑的后续词语是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座的莱索托朋友可能会问“为什么”。今晚,我将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将阐述什么是一个中国原则。

一个中国原则的全文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实现国家统一。

第二,我将简要介绍台湾的历史。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历史经纬清晰,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不断证明,海峡两岸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大量史料记载了中国人民开发台湾的情景。最早记载见于公元230年的《临海水土志》;中国中央政府于1087年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实施行政管辖;荷兰殖民者于1624年侵占台湾南部并称台湾为“福尔摩沙”,中国将军郑成功于1662年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1894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打败了当时的中国清政府,台湾被迫割让给日本。此后的50年中,台湾与大陆暂时分离。

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均确认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9月,日本签署《日本投降条款》,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同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第三,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权威性不容挑战。

1945年制定《联合国宪章》时,中国即被确认为联合国创始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当时中国的国号是“中华民国”。1949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中华民国政府,并改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蒋介石集团败逃台湾,自称“中华民国”。这是在同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由此发生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自然包括对台湾的主权。根据国际法,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理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和行使,然而,当时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阻挠下,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长期被蒋介石集团长期非法占据。

1971年10月,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一决议不仅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而且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随后,联合国相关专门机构以正式决议等方式,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合法席位,驱逐台湾当局的“代表”,如1972年5月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就曾通过第25.1号决议。就在两天前的5月19日,为维护一个中国原则,维护联大第2758号决议和世界卫生大会第25.1号决议的权威,第78届世界卫生大会总务委员会和全会分别作出决定,明确拒绝将个别国家提出的所谓“邀请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世卫大会”的提案列入大会议程,这是世卫大会连续第9年拒绝所谓涉台提案。

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法律意见也强调,“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成为联合国的一贯立场。决议具有广泛而权威的法律效力,指引并约束各联合国成员国和国际组织按照一个中国原则处理涉台问题。

联大第2758号决议开宗明义指出:“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郑重阐明了联大决议对于维护联合国权威的鲜明立场。主权原则是联合国宪章的基石,任何国家、任何人都不应搞什么双重标准。尊重各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就应该支持中国实现完全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就应该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

最近,美国等一些国家歪曲和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翻炒所谓“台湾地位未定”的谬论,为台湾谋求 “国际空间”铺路,根本目的在于“以台制华”,阻挠中国实现完全统一和民族复兴。任何试图挑战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行径,不仅是在挑战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也是在挑战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更是在挑战联合国权威,挑战二战后国际秩序,公然开历史倒车,十分荒谬,极其危险。

第四,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

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进程中,追求统一、反对分裂始终是全民族的主流价值观,这一价值观早已深深融入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有驾驭复杂局面、战胜风险挑战的综合实力和必胜信心,完全有能力推动祖国统一大业阔步前进。我们愿继续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同时,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非和平方式将是不得已情况下做出的最后选择。如果“台独”分裂势力或外部干涉势力挑衅逼迫,甚至突破红线,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

第五,我将与大家分享“正误清单”,这个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正确;“中华民国”是错误的。

“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及“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均正确;“台湾是一个国家”是错误的。

与中国台湾地区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均是错误的,议会交往也属于官方往来。

批准台湾当局设置所谓“驻外机构”是错误的。

“台湾总统”或“中华民国总统”的称呼是错误的。

参加所谓的“福尔摩沙俱乐部”是错误的。

支持民进党和参加台湾当局举办的活动都是错误的。

所谓“联大第2758号决议不涉及台湾地位问题”和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都是错误的。

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终将统一,也必将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大义所在,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格局不容挑战、不可撼动。一段时间以来,民进党当局打着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的幌子,妄图突破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铜墙铁壁,拓展所谓“国际空间”大肆采取金元开路、贿赂拉拢、威逼利诱等伎俩,企图在一些国家新设机构或更名现有机构,诱导有关国家在台湾问题上越界踩线、打“擦边球”,破坏中国同有关国家关系。

莱索托多次发表声明表示坚定支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实现国家统一。我们赞赏莱方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一贯立场,这是两国双边关系的政治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愿同莱索托继续携手努力,为深化中莱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构建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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