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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出席第二次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高官会

2015-08-21 15:51

  2015年8月21日,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泰国清莱与泰国高官诺帕敦共同主持第二次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高官会。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高官及代表与会。会议讨论了澜湄合作概念文件、“早期收获”项目和首次外长会相关安排等事宜。

  刘振民表示,建立澜湄合作机制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重要倡议,得到所有湄公河国家的积极响应。今年4月,首次澜湄对话合作高官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正式启动了澜湄合作进程。中方愿与湄公河国家携手努力,将该机制建设成为六国共商、共建、共享的次区域合作平台,夯实中国—东盟合作内涵。中方愿发挥自身优势,为机制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刘振民就加强澜湄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强化共同体意识,维护本地区的持久和平与稳定,促进各国可持续发展,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带动中国—东盟关系发展。二是加强总体设计和长远规划,建立包括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等在内的多层次合作架构,现阶段重点探讨在互联互通、农业、产能、水利和人文交流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三是坚持开放包容理念,与现有次区域合作机制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加强经验交流。

  湄公河国家高官高度评价中方倡议建立澜湄合作机制和为此所做的积极努力,赞同中方有关建议,同意在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人文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促进次区域稳定、发展和繁荣,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

  经过讨论,各方就澜湄合作概念文件达成一致,将 提交年内在华举行的首次外长会审议通过。湄公河各国赞赏中方在澜湄合作框架下提出的“早期收获”项目。各方表示愿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推进澜湄合作进程,造福次区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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