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根据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决议于1946年成立,为经社理事会职司委员会之一。
【主要职能】联合国处理有关妇女问题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促进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教育等方面实现性别平等,就有关妇女权益的迫切问题向经社理事会提出建议和报告。
【成员】成员国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选举产生,共45个成员国,任期4年。
【组织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秘书处由联合国妇女署担任。
【中国和该组织关系】中国于1972年首次当选为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下称“妇地会”)成员。此后多次当选,现为妇地会成员,任期至2030年。1980年,中国签署并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95年9月,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
2025年3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黄晓薇率团出席妇地会第69届会议,并在一般性辩论、部长级圆桌会和妇女署边会上发言,积极宣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事业成就,广泛宣介中国将举办全球妇女峰会。
2026年3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林怡率团出席妇地会第70届会议,并在一般性辩论、部长级圆桌会和高级别会议上发言,积极宣介中国妇女发展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