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中方支持继续解除安理会对伊制裁措施,对决议草案投了赞成票。同时我要强调,中方坚决反对有关国家强推安理会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机制,认为这种作法将严重损害政治外交解决伊核问题的努力。
主席,
造成当前伊朗核问题困局的根源是,美国单方面退出全面协议,破坏全面协议的正常执行,恢复并不断升级对伊单边制裁,采取“极限施压”措施,致使伊无法享有协议赋予的经济红利,被迫减少履行协议义务。美国还置自身信誉于不顾,悍然对伊核设施发动军事打击,破坏由其自身发起的谈判进程。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法国、德国援引第2231号决议,执意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机制,对伊进行单方面惩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此举在安理会制造紧张和分裂,无助于各方重建互信、弥合分歧,不利于推动实现早日复谈的外交努力,甚至可能导致不可预测的灾难性后果,将多年来的外交努力毁于一旦。中方对此严重关切。
主席,
中方始终主张,政治外交解决伊核问题是唯一有效、可行选项,是实现持久和平的正确路径。这也是国际社会的普遍看法。当前局势下,我们呼吁各方保持冷静克制,通过外交和对话解决问题,避免重回制裁施压与局势升级相互交替的恶性循环。为此,我愿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重视伊方努力,停止制裁施压。一段时间以来,伊朗反复重申自身核计划的和平性质,强调无意发展核武器,克服遭受以色列和美国军事打击带来的重重困难,恢复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伊方还多次释放愿与美方复谈的积极信号。欧三应客观看待伊方上述积极举措,立即撤回启动“快速恢复制裁”机制的通知。
二、要坚持对话谈判,摒弃武力威胁。武力不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正确方式,也解决不了伊核问题。美国应反思退出全面协议、军事打击伊核设施带来的破坏性影响,积极回应伊方复谈诉求,承诺不再动武,尽快无条件重启与伊对话谈判,在谈判中解决分歧和各自关切。
三、要着眼政治解决,塑造有利条件。安理会应发挥建设性作用,协助有关各方建立信任、弥合分歧,推动政治解决进程、谈判新协议。中国同俄罗斯一道散发关于第2231号决议技术性延期的决议草案,旨在为外交努力争取时间、为政治解决创造条件,防止形势破局、陷入不可挽回的境地。这份草案还在桌面上,希望各方积极考虑。
四、要秉持客观公正,妥善解决分歧。全面协议及第2231号决议确立的相关目标及措施,在下步政治解决进程中依然有效。要统筹核不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目标,伊朗应继续恪守不发展核武器的承诺,各方应充分尊重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权利。在相互尊重和平等对话基础上,找到兼顾各方合理关切的最大公约数,达成符合国际社会期待的解决方案,将伊核活动完全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之下。
主席,
作为全面协议参与方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方始终致力于伊核问题政治解决和中东地区安全稳定。中方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努力劝和促谈,为推进伊核问题政治解决进程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