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张军大使在第53届执理会上的发言
来源: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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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主席女士,

  首先,我代表中国代表团欢迎您担任执理会主席。中国代表团将与您充分合作,确保顺利完成会议各项议程。我也感谢前任主席、尊敬的菲律宾大使罗密欧▪阿古里斯阁下(Romeo A. Arguelles),对他在过去一年所付出的努力和为执理会工作所做贡献表示由衷的谢意。

  我还要感谢总干事菲尔特阁下(Rogelio Pfirter)刚才所做的全面的工作报告。我也完全赞同尊敬的古巴大使奥斯卡▪拉莫斯阁下(Oscar Ramos)代表“不结盟”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主席女士,

  二审会结束已经两月有余。中方欢迎会议达成的成果文件,赞赏各方为此付出的艰辛努力。我们认为,会议最后报告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兼顾了不同的关切,较平衡地处理了公约主要义务。下面,我愿就执理会如何结合二审会成果推动公约的全面实施,阐述中方的立场:

  一、要增强按期实现化武销毁的紧迫感。二审会强调了在公约和缔约国大会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彻底销毁库存化武的义务。当前,各国宣布库存化武总量的近40%已经销毁完毕。这是有关化武国付出巨大努力的结果,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和赞赏。但应该看到,公约规定的最终销毁期限日益临近,主要化武国还面临较为艰巨的销毁任务。能否如期、彻底完成销毁关乎公约的权威和信誉。中方呼吁有关各国全力以赴,克服一切困难,加快销毁进程,确保在2012年最终期限内完成销毁。

  二、要更加重视老化武和遗弃化武的销毁。老化武和遗弃化武仍对所在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二审会对其销毁进展缓慢表达了关切。作为化武受害国,中方一贯高度重视日本遗弃在华化武问题。经过中日双方共同努力,日遗化武的挖掘回收和销毁准备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至今仍无一件日遗化武被销毁。而且,近期中国太原再次发生日遗化武伤人事件,这进一步凸显了解决该问题的紧迫性。中方敦促日方切实履行公约义务,进一步加大投入,早日、彻底地完成全部日遗化武销毁。中方将继续提供适当的合作。我们欢迎技秘处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妥善处理防扩散与化武销毁的关系。化武销毁是禁化武组织首要和核心任务,应优先对销毁相关核查给予充足的资源保障。在此基础上,中方也支持根据形势发展逐步完善工业核查机制,以增进防扩散目标。对于改进“其他化学品生产设施”(OCPF)宣布信息的措施,二审会已明确了以下原则:一是不给缔约国带来新的义务,二是符合公约核查附件有关规定,三是经执理会审议决定。这些原则应在下步讨论和实施中予以坚持。中方注意到总干事近日散发的有关文件,认为对于此项全新而重要的议题,应给予缔约国充分的时间研究和磋商,以确保有关措施日后能够有效、平稳和顺利地付诸实施。

  四、要积极推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化工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促进缔约国经济发展是公约的重要宗旨。加强公约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与实现防扩散目标并非完全对立。中方认为,通过加强化工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缔约国的经济发展有利于推进公约的普遍性,有利于促进缔约国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全面履行公约的水平,也有利于防扩散目标的实现。我们呼吁各方,在此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本着建设性和务实态度,进一步凝聚共识,尽早达成更多惠及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合作具体举措,以推进公约第十一条的有效实施。

  主席女士,

  今年5月,总干事菲尔特阁下对中国进行了成功访问,中国政府还与禁化武组织在京成功举办了亚洲化武防护培训班。这些活动均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与禁化武组织的合作。我愿在此重申,中方将继续坚定支持技秘处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

  主席女士,

  5月12日,一场8.0级特大地震灾害突袭了中国四川等省份,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在座的各国政府以及禁化武组织迅速向中方表达了同情与慰问,并提供了大量的宝贵援助。我愿借此机会,代表中国政府向各方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相信,在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政府和人民一定能够取得抗震救灾工作的最后胜利!

  最后,祝愿本届执理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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