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张军大使在第62届执理会上的发言
来源:    20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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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5日)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您再次主持执理会表示欢迎。中国代表团将与您和其他代表团密切合作,顺利完成本届会议各项议程。

  我愿借此机会对新任总干事尤祖母居阁下履新表示祝贺。中方相信以他丰富的外交经验和出色的领导能力,一定能够领导禁化武组织技秘处在公约实施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总干事和技秘处的工作。我完全赞同古巴大使Zelmys M.Domínguez Cortina 阁下代表不结盟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主席先生,

  下面,请允许我结合会议议题阐述中方的立场。

  关于化武销毁问题,中方认为,在公约规定的时限内彻底销毁化武是公约的核心宗旨和优先目标,也是化武拥有国应履行的国际义务。中方注意到多年来化武拥有国致力于化武销毁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这一点值得肯定。但随着公约规定的最后期限日益临近,化武销毁逾期问题引起各方关注。销毁如不能按期完成,将对公约权威性造成损害,给工业核查等公约其他重要条款的顺利实施带来更多复杂因素,并对多边裁军机制带来负面影响。中方认为化武拥有国应严肃对待公约规定的义务,切实采取有效步骤,展示履约的诚意。禁化武组织特别是执理会应加大对化武销毁的关注力度,将推动化武拥有国如期完成销毁作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中方希望各方能继续以建设性态度参与有关磋商,共同为确保公约信誉、权威和有效性不受损害努力。

  主席先生,

  长期以来,日遗化武对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和现实危害。在中日双方共同努力下,9月1日,移动式销毁日遗化武启动仪式在南京举行,标志着日遗化武工作进入实质性销毁阶段。尽管销毁工作即将展开,但中方对有关销毁工作严重滞后表示关切和忧虑,希望日方继续加大人力和物力投入,切实加快销毁工作进度,如期全面彻底地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武,并以南京启动仪式为契机,尽快提交总体销毁计划和详细的年度销毁计划。中方将继续提供积极协助。中方赞赏技秘处重视日遗化武销毁工作,希望技秘处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技秘处为制定2011年计划和预算所做的大量工作。中方原则上支持预算零增长的设想,认为预算应确保各重要项目都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中方认为,目前阶段化销毁工作仍是禁化武组织的工作重点,这一点应在预算上得到充分体现。关于工业视察分配,中方注意到明年“其他化学品设施(OCPF)”视察次数有所增加,中方认为上述增长缺乏法律和技术依据,有悖于二审会有关决议。中方希望技秘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争取早日就预算问题达成协商一致。

  关于工业核查问题,作为发展中化工大国,中国重视工业问题的有关磋商,原则支持技秘处改进和完善工业核查机制,主张公平、平衡、有效地推进工业核查的相关工作。目前,关于OCPF视察选择方法的磋商即将举行,中方将支持有关协调员的工作,以建设性姿态参与磋商。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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