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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

2026-05-14 16:1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简称《协定》或《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旨在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建立了海洋遗传资源、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四大制度。《协定》于2023年6月19日正式通过,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开放供所有国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签署,于2026年1月17日生效。中国于2023年9月20日签署《协定》,于2025年12月15日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批准书。《协定》暂不适用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截至2026年4月,《协定》共有88个缔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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