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您当选今年《特定常规武器公约》(下称“公约”)政府专家组会主席,同时,祝贺印度裁军大使(Jayant Prasad)和芬兰裁军大使瑞玛(Markku Reimaa)分别当选“战争遗留爆炸物”(ERW)和“反车辆地雷”(AVL)问题协调员。相信以你们的外交经验和才干,将很好地指导会议工作。
今年是专家组工作的第三个年头。在过去的两年里,专家组就ERW和AVL问题认真、深入、务实地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ERW议定书的达成充分说明,各国在人道主义问题上的目标是一致的,合作的基础是坚实的。
主席先生,
关于ERW问题,我们已于去年底谈判达成了ERW议定书。该议定书为解决ERW引起的人道主义问题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框架。虽然该议定书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如没有为武器弹药的使用者明确规定严格的义务,但它是各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协商合作的产物,较为平衡地体现了两年来谈判的结果,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授权,专家组今年将继续在军事和技术层面讨论子弹药等特定类型武器弹药的技术改进问题。过去两年的讨论表明,各国在此问题上分歧较大,多数国家面临一定经济和技术困难,为其制定硬性措施的时机和条件还不成熟。ERW议定书已就提高武器弹药可靠性的“一般性预防措施”制定了“最佳操作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ERW的产生。因此,中国认为,当务之急是吸引各国尽早加入ERW议定书,并使其早日生效。当然,中国不反对各国在授权范围内就子弹药的技术改进问题继续进行探讨,中方专家愿积极参与有关讨论。
主席先生,
关于AVL问题,中国的立场一直是明确的,即解决这一问题应兼顾军事安全需要和人道主义关切之间的平衡,并考虑各国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承受力。中国反对谈判AVL议定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首先,经修订的“地雷议定书”已经对AVL的使用作出了适当的限制,如果有关规定能够得到切实遵守,将有效减少AVL引起的人道主义问题;第二,由于现有技术和工艺水平的限制,中国短期内难以达到有关国家提出的可探测性、自毁和自失能等指标。第三,中国难以为改造或发展新型AVL投入大量的资金。 中国认为,提高AVL的技术指标不是解决AVL问题的唯一和最有效的途径,战后扫雷、加强相关国际援助与合作是解决该问题更为现实和有效的办法。中方愿根据授权,就AVL问题与各方进一步深入交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