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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向中国政府交存《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批准书

2006-07-10 00:00

  7月6日,蒙古国通过其驻华使馆向中国交存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批准书,这是该公约的第一份批准书。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于2005年10月28日在北京签订,目前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国家签署。按照《公约》规定,《公约》将在5个签署国向中方(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生效,届时,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将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今年6月29日决定批准《公约》。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立后,将是第一个由亚太地区国家组成的关于空间合作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旨在通过开展空间科学、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多边合作,提高成员国空间能力,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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