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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与塔吉克斯坦驻华大使互换《中塔关于移管被判刑人条约》批准书

2017-06-21 14:36

  2017年6月19日,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京与塔吉克斯坦驻华大使帕尔维兹·达夫拉特佐达互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批准书并签署有关证书。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关系,认为条约生效将进一步完善两国司法合作网络,并将有助于加强中塔两国在“一带一路”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合作。

  2014年9月13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和塔吉克斯坦时任总检察长舍尔洪·萨利姆佐达分别代表本国在杜尚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该条约。该条约将于2017年7月1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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