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下称“《港口国措施协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牵头制定,于2009年11月22日在罗马缔结,并于2016年6月5日生效。截至2025年4月,共有81个国家和欧盟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了《港口国措施协定》。
《港口国措施协定》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确保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缔约方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就《港口国措施协定》实施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
2025年3月17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粮农组织交存了《港口国措施协定》加入书。协定于2025年4月16日对我国生效。《港口国措施协定》暂不适用于香港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