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发表声明,对明斯克市“十月广场”地铁站爆炸事件深表愤慨,坚决谴责这一不可饶恕的恐怖主义行径,对伤亡者亲属、白俄罗斯人民和白俄罗斯领导人表示深切同情和慰问。
2011年4月12日,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发表声明,对明斯克市“十月广场”地铁站爆炸事件深表愤慨,坚决谴责这一不可饶恕的恐怖主义行径,对伤亡者亲属、白俄罗斯人民和白俄罗斯领导人表示深切同情和慰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电话:+86-10-65961114 网站标识码:bm02000004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