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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巴西大使李金章在中巴环境与司法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来源:(驻巴西使馆) 2016-04-28 21:17

尊敬的巴西高等司法法院法尔康院长,
尊敬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常务副院长,
尊敬的各位大法官们,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驻巴西大使馆,对中巴环境与司法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巴西高等司法法院为此次研讨会做了大量精心筹备,充分体现了对推动中巴友好合作的真诚意愿。沈德咏副院长一行不远万里来到巴西参加此次研讨会,也体现了中方对开展中巴法律合作的高度重视。在此,我谨对法尔康院长、各位大法官和高等司法法院致以衷心感谢,对沈德咏副院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著名思想家韩非子就曾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精要阐释了法律对国家兴衰成败的重要意义。作为东西半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中国和巴西近年来通过双边渠道和金砖机制等就法制建设和司法合作保持了密切交流与沟通,丰富了中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当前,中巴关系持续深入发展。法律交流作为双边合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双方交流互鉴、促进务实合作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交流有助于两国进一步增进相互理解。古希腊先贤柏拉图曾经说过,法律是一切人类聪明智慧的结晶。法律为我们打开了深入观察一国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的窗口。中巴两国法律体系不同,但都推崇“法治至上”的理念。不久前,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纲要,确立了未来五年中国发展的规划蓝图,法治是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之一。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一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中国在总结“法治兴则国兴,法治衰则国乱”的历史经验后作出的重大抉择,也是着眼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推出的战略举措,是中国发展理念和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

  其次,司法交流有助于两国加强各自的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法律是治国的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本次研讨会将帮助双方更好地熟悉彼此的法律框架,加强司法交流互鉴,从而推进各自的法治建设进程。我很高兴地看到,本次研讨会将环境法作为一项重要议题。中巴两国都面临如何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的任务。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视为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先后颁布了30多部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近年来,中国还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重要修改,并建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环境司法专业化迈出坚实步伐。巴西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在多年的环境治理中积累了丰富经验,环保投入力度大、法律体系健全。希望在座的专家就环境法畅谈真知灼见,为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统筹发展与环保提供灵感和借鉴。

  第三,法律交流有助于两国进一步拓展务实合作。随着两国利益融合不断加深、人员往来日益密切,加强双边司法合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两国已签订《中巴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中巴引渡条约》、《关于共同打击有组织犯罪合作协议》等,体现了两国在司法领域的高度互信和密切配合。此次研讨会将帮助中巴深入了解彼此的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凝聚新的合作共识,推动双方思索和探讨如何为务实合作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机制保障,确保中巴合作能够在有序、透明的法律环境下开展。

  女士们,先生们,

  小智治事,大智治法。我真诚地希望,各位法律专家通过本次研讨会交流经验、分享心得、启迪智慧、增进共识,为进一步推进中巴法律合作、助力中巴关系发展建言献策。

  衷心祝愿研讨会取得丰硕成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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