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7日下午,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于洪君出席了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乌兹别克斯坦外经银行《银行账务处理细则》的签字仪式。于洪君大使作为中方代表签署了本《细则》,并与乌外经银行副行长努鲁拉耶夫互相交换了签字文本。于大使在讲话中说,近年来中乌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成效显著,《银行账务处理细则》的签署是中乌两国金融合作的又一标志性事件,此次签署的《银行帐务处理细则》,旨在为中乌指定的银行共同执行2007年11月3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提供具体操作准则。该《细则》的确定为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乌兹别克斯坦外经银行进一步深化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乌兹别克斯坦外经银行同为上合组织银联体的成员,我们衷心希望并相信双方在上合组织银联体框架内能更加紧密地开展合作,服务并推动两国经济贸易关系卓有成效地向前发展。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商务参赞于立新等参加了上述文件的签字仪式。